财政部关于印发《资产评估根基准则》的通知
财资〔2017〕43号
党中央有关部门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,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,全国政协办公厅,高法院,高检院,各民主党派中央,有关人民集体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视注打算单列市财政厅(局),新疆出产建设兵团财政局,有关单元:
为规范资产评估执业行为,;ぷ什拦赖笔氯撕戏ㄈɡ凸怖,守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,凭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》蹬仔关划定,财政部造订了《资产评估根基准则》,现予印发,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。
附件:资产评估根基准则
财 政 部
2017年8月23日